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规定,对符合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并提交办理《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承诺书》的建设项目,中心在审核确认其暂未取得规划许可后,可批准建设单位先行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只须在后续取得规划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申报配套费缴费并于30日内全额缴清。
为更好地落实通知精神,推进建设单位开工进程,费用征收中心进一步加快办理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项目配套费缴费承诺审批。在收到建设单位申请后,主动对接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审批部门,确认符合政策后,当天予以办理,审核并出具《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承诺书》。4月份,中心共办理雨花经济开发区SOa020-05-07幼儿园项目等三个项目审批,总建筑面积合计约8.69万平方米,测算配套费合计约1303.35万元。
据了解,此次办理的三个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项目,均于《缴费承诺书》审批后一周内取得了《施工许可证》,相较于常规流程预计提前一至三个月,极大地加快了项目进程,企业幸福感、满意度大幅提升。此举措为费用征收中心切实强化了履职敬责、担当作为,也提升了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