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提升服务水平,费用征收中心于6月9日、10日分别组织了两场业务培训交流会,邀请江北新区、新五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开发区等8家区级配套费征收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参会,就配套费征收工作交流经验,加强部门协同。
会上,中心业务科杨将科长首先介绍了配套费有关减免政策文件,对《关于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价费字〔2021〕830号)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减免政策进行了逐条讲解与案例分析,并且对非税划转后“一站式”征收流程的变化进行了详细介绍。之后,各区分别汇报了本区域内的配套费征收工作,分享了各自在征收过程中的经验与困惑,中心副主任钟潍对各区所遇到的问题也进行了逐一解答。最后,中心主任周葵对本次业务交流培训会作了总结发言,他强调,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陆续出台的配套费减免政策,做好对服务对象的答疑解惑工作,统一规范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市区两级交流,强化部门协同,各区结合自身部门集中等特点,探索服务新举措,提升服务质量;三是要迅速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严格遵守配套费征收的刚性规则,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办理特点,防范风险,进一步优化配套费征收工作,做到依规依据,应征尽征。
下一步,费用征收中心将结合实际对各区进行走访调研,就征收工作进一步实地开展交流探讨。